放手去虐待吧
- 2009-11-16 21:30:40
- Category (杂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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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(11月15日新闻),贵州省毕节市千溪乡一位年仅6岁的女孩婷婷,曾长期遭受亲生父母的酷刑虐待:铁丝抽打;跪钉子;针刺耳朵,并将毛线穿在耳朵上,用拉扯毛线方式来揪扯耳朵;拿烧红的火钳烙嘴唇、屁股,以致其溃烂的皮肤和裤子粘为一体……其手法可谓令人发指,其后果可谓触目惊心。目前婷婷父母已被警方拘捕。
此刻我暗自为这对父母捏了一把汗,如此深重的罪孽,依我的直觉,怎么着也得判个三五年吧?报道随即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:父亲被行政拘留五天。我的天!没听错吧?还有这等好事。据说在人家美国,扇了孩子一巴掌都要接受警方质询,并要求一个月内与孩子保持一米距离以观后效,和咱们慈悲为怀的执法相比,老美简直毫无人性。对那些热衷虐待的广大父母来说,真是天大的喜讯!今后,再也不用偷偷摸摸、提心吊胆地虐待孩子了,尽管放手开干吧,再酷再狠,也不过五天而已,权当中场休息。
既然可以肆无忌惮地虐待自己的孩子,那么虐待自己的妻子、或自己的丈夫应该问题也不大吧,虐待自己的父母也可以理解吧……按照法律常识,侵犯成年人的罪过总归要比侵犯未成年人轻得多。再分析下去,根据法律的平等原则,虐待别人的孩子,别人的老公老婆,别人的父母,街上随便某个人……估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孩子是人,大人也是人;男人是人,女人也是人;自己的孩子是人,别人的孩子也是人;熟人是人,路人也是人……
但是,作为稍具法律意识的公民,就应当考虑到法律的不平等性。不平等之一是人己有别。即自己的孩子可以虐待,别人的孩子不能;也就是说别人的孩子是人,自己的孩子可以是玩具、是宠物、是商品,就是不是人;别人的孩子政府管着,自己的孩子任凭自己处置,完全属于个人财产,可以想骂就骂,想打就打,想扔就扔,想卖就卖……想怎么整就怎么整,政府管不着!即使一不小心整过头了,整死了,也不必惊慌失措,按照对婷婷父母的量刑标准,象征性拘留三个月也就到顶了。不平等之二是男女有别。否则为什么父亲拘留五天、母亲无罪释放呢,再想不出别的理由了,总不能说母亲要回去照顾孩子吧,要是真犯了王法,哪有再回家照顾孩子的道理,再说父亲就不能照顾吗?所以,有虐待欲的父母们,尤其是继父母们,所有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们,你们都大可放手去对孩子施以酷刑,大可不必担心后果有多严重;如果虐待完之后还连一天班房都不想坐,这种好事在我仁政之国也有,就是两口子一致咬定:都是他妈干的。
此刻我暗自为这对父母捏了一把汗,如此深重的罪孽,依我的直觉,怎么着也得判个三五年吧?报道随即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:父亲被行政拘留五天。我的天!没听错吧?还有这等好事。据说在人家美国,扇了孩子一巴掌都要接受警方质询,并要求一个月内与孩子保持一米距离以观后效,和咱们慈悲为怀的执法相比,老美简直毫无人性。对那些热衷虐待的广大父母来说,真是天大的喜讯!今后,再也不用偷偷摸摸、提心吊胆地虐待孩子了,尽管放手开干吧,再酷再狠,也不过五天而已,权当中场休息。
既然可以肆无忌惮地虐待自己的孩子,那么虐待自己的妻子、或自己的丈夫应该问题也不大吧,虐待自己的父母也可以理解吧……按照法律常识,侵犯成年人的罪过总归要比侵犯未成年人轻得多。再分析下去,根据法律的平等原则,虐待别人的孩子,别人的老公老婆,别人的父母,街上随便某个人……估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孩子是人,大人也是人;男人是人,女人也是人;自己的孩子是人,别人的孩子也是人;熟人是人,路人也是人……
但是,作为稍具法律意识的公民,就应当考虑到法律的不平等性。不平等之一是人己有别。即自己的孩子可以虐待,别人的孩子不能;也就是说别人的孩子是人,自己的孩子可以是玩具、是宠物、是商品,就是不是人;别人的孩子政府管着,自己的孩子任凭自己处置,完全属于个人财产,可以想骂就骂,想打就打,想扔就扔,想卖就卖……想怎么整就怎么整,政府管不着!即使一不小心整过头了,整死了,也不必惊慌失措,按照对婷婷父母的量刑标准,象征性拘留三个月也就到顶了。不平等之二是男女有别。否则为什么父亲拘留五天、母亲无罪释放呢,再想不出别的理由了,总不能说母亲要回去照顾孩子吧,要是真犯了王法,哪有再回家照顾孩子的道理,再说父亲就不能照顾吗?所以,有虐待欲的父母们,尤其是继父母们,所有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们,你们都大可放手去对孩子施以酷刑,大可不必担心后果有多严重;如果虐待完之后还连一天班房都不想坐,这种好事在我仁政之国也有,就是两口子一致咬定:都是他妈干的。
2010-06-27 05:33:10 626120285
就是因为执法不严才会有虐待自己亲身子女的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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